华盛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一项新的加密资产托管监管框架,拟为注册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提供更清晰的数字资产展业路径,并在特定条件下允许有限自托管。
该提案将修订《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托管要求。根据安排,当合适的外部托管人不可用时,SEC将允许顾问对某些加密资产进行自托管;州特许信托公司也将获得成为加密托管人的路径。
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表示,现行托管规则建立在一个与今天截然不同的金融体系之上,该框架形成时比特币尚不存在。如今,加密资产已成长为投资者追逐的数万亿美元级资产类别。
阿特金斯称,提案旨在以明确的合规框架取代加密托管领域的监管不确定性。他直言,现有规则是“为旧时代制定的”。
但提案并未给予顾问无限制持有私钥的权限。顾问必须先确认特定加密资产没有获准托管人可用,且该判断须在接管托管前作出,并至少每季度重复一次。自托管只能作为有条件替代方案。
此外,顾问还须证明其具备保护特定加密资产所需的专业知识。拟议技术要求规定,托管人须处理私钥管理,并由至少两人联合授权。顾问还须将每位客户的加密资产存放在一个或多个仅含该客户资产的区块链地址中,并说明直接持有客户加密资产的风险。
顾问还需准备报告,审查与托管服务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必要保障。客户将至少每季度收到账户对账单,对账单须标明持有客户加密资产的区块链地址及该地址运行的网络。
目前,该提案仍仅是一项提案。公众将有60天时间在《联邦公报》上提交意见。原文来自U.To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