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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SEC发布比特币和以太坊ETF规则,10月16日生效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四表示,已发布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规则,初期仅允许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相关规则定于10月16日生效。

根据新规,加密货币ETF必须跟踪加密资产价格,并在每个会计年度保持对标的资产的平均净敞口至少达到资产净值的80%。基金还须使用SEC许可的托管人,并且只能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交易。

泰国SEC称,投资者在交易加密货币ETF前必须确认相关风险。证券公司不得提供保证金贷款以资助购买。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将服务外包给持牌数字资产基金管理人。

监管机构表示,符合条件的数字资产公司可在满足财务实力、人员配置和运营系统要求的情况下监督加密货币ETF。泰国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将获准购买本地上市的加密货币ETF。此前,它们只能投资外国加密货币ETF,但现有投资限制仍然适用。

不过,泰国SEC禁止在初期阶段发行和提供与外国加密货币ETF挂钩的存托凭证。证券公司也不得为机构投资者和超高净值客户以外类别的客户安排外国加密货币ETF投资。